一个是麦香鸡味块,一个是麦香鸡味卷,两家不同公司的产品,为何长得如此相似,究竟是谁在模仿?“撞衫”的背后,他们又会如何为自己辩解?近日,盼盼食品集团抡起法律重拳打击不法厂家的仿冒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起官司(即《盼盼食品撞衫记》),在中国教育电视台知名栏目《法治天下》播出,引发各界热议。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案件已经成为中国商标侵权的指引性案例(全国案例仅53例),为今后类似企业的合理维权提供了榜样,也给相关部门提供执法判断依据。
对“仿冒”祭出法律利剑
用着几乎一样,一般人难分难辨的包装和商标,郑州年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膨化食品的外包装长期傍盼盼“麦香鸡味块”,引来盼盼食品集团的一纸律师函,并要求前者立即停止侵权,在媒体上公开消除影响,并索赔经济损失。日前,这起官司在郑州中院开庭审理,年丰公司被判决: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相应损失费用。
“盼盼”系列食品的拥有者是福建省晋江福源食品有限公司(即盼盼食品集团)。2013年盼盼食品的销售人员发现,一款来自河南新郑市的膨化食品“麦香鸡味卷”和盼盼旗下的“麦香鸡味块”的包装、商标极其相似。2014年,又发现这款“麦香鸡味卷”仍在销售,并于当年11月18日向新郑市工商局投诉。此后,工商部门在年丰公司生产现场查获100箱该产品。
盼盼食品随即将年丰公司告上法庭。经过漫长的法律博弈,郑州中院判决:年丰公司与福源公司具有同业竞争关系,年丰公司主观上显然具有攀附福源公司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故意。其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官说法: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罪的能力
“这是一起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件,主要涉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综合审判庭庭长梁晓征指出,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只有20多年的历史。目前,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很淡薄。很多企业都没有认识到知识产权是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没有把知识产权真正作为财产权来看待,从而导致侵权或被他人侵权的现象频发,而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
同时,也有很多企业或个人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傍借其已建立的品牌形象,擅自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近似的标志,并模仿其知名产品的包装装潢,大量投入市场,严重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案,郑州中院新闻发言人郭晓堃说,对于食品、药品、种子等涉及民生领域制假售假构成犯罪的,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还要增大罚金刑的适用力度,从经济上剥夺其再犯罪的能力,“就是让那些想越雷池的不法分子,不敢越雷池一步。”
蔡金垵:像打击醉驾一样打击仿冒
“近年来,有关部门下了很大的工夫和决心,也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假冒伪劣现象还是屡禁不绝,特别是仿冒包装外观专利等现象,将使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产生混淆,造成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全国人大代表、盼盼食品集团董事长、总裁蔡金垵说,究其原因终是违法成本太低,常常最后只是罚款了事。
“我认为,打击仿冒伪劣食品,就应该像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样,动真格、坚决抓,像打击‘酒驾’一样,加大处罚力度,增加仿冒侵权成本,肯定就能立竿见影。”蔡金垵说,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和鼓励企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实际上是保护民族产业创新的火种,是激发创新的热情,只有有关部门加大保护力度,才能让创新者感到创新是有价值的,并持之以恒去奋斗。只有让创新者尝到了甜头,并让全社会看到了,创新之火才会燎原。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全国人大代表,蔡金垵也多次以盼盼的打假经验、案例,以提案形式在全国两会上呼吁,设立综合部门联手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缩短相应的法律程序,用直接简单方式保护驰名商标、企业创新。
“盼盼食品集团衷心感谢广大消费者和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的关心和爱护,我们始终坚持为消费者提供‘绿色、健康、营养、时尚、方便、放心’的优质食品,始终坚持‘不是优质产品不出厂’的经营理念。”蔡金垵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