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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阅:68895/回:0)婚前同居究竟是谁占便宜?求助:同居两年我被他一脚踢开 我和他是在二年前经朋友介绍认识的,都在企业打工,交往了一个多月,感情的发展超乎了我的想象,越来越黏糊。于是,他提出在外借房子一起过。虽说当时心里有些想法,但还是经不起他的蛊惑,没多久,我们就在单位不远的一个小区租借了房子过起了夫妻般的生活。也许和多数女孩一样,当我决定跟他同居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妻子,且憧憬着不久的将来和他一起携手看夕阳。刚开始我们相处的生活也算和谐,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变得越来越懒散,矛盾也就慢慢显露。最近,不知何故他提出要与我分手。想想心里总不是滋味,在同居的二年多时间里,为他洗衣做饭,还为他打过孩子。我付出了这么多,难道就该这样被他一脚踢开,我该怎么办? 看来,要回答你提出的问题,就又必要搞清楚未婚同居到底是怎么回事。众所周知,“同居”就是两个没有履行法律手续的男女在一起过着夫妻般的生活,它不是什么正式的婚姻,只是为了验证彼此爱情关系的可能性,尝试在一起“过日子”。它是一种类似婚姻的生活状态,是以婚姻为取向,按照婚姻模式进行的一种“试验性”同居。说的直白一点,有点像是买新车之前的“试驾”一样,看看驾驶这辆车的感觉如何,和不合乎自己的心理需求,然后单方面再做出选择,买,还是不买? 热爱生活 帖间广告位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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