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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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级:专家教授
  • 2018/8/14 20:39:08
  • 楼主(阅:63925250/回:0)“建而不交”:冷战前期的中国与印尼关系【上】


    内容提要印度尼西亚是第一个未经谈判而直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非社会主义国家,但两国关系从建交到实现正常化经历了复杂的过程。中国与印尼建交前夕,台湾当局曾尝试与印尼“建交”,但印尼政府出于现实利益的考虑决定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得到中国政府的积极回应。中国与印尼建交后,受国内政治环境和美国反共战略的双重影响,印尼政府刻意与中国保持距离,拖延派遣驻华大使,并屡次做出有损双方友好关系的举动,导致中国与印尼关系陷入“建而不交”的特殊状态。19531954年,印尼对华政策进行调整,两国实现互派大使,外交关系才得以走上正轨。


    关键词中国 印尼对华政策 台湾当局 冷战 关系正常化







    1950年4月,印度尼西亚联邦共和国(Republic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Indonesia)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成为第一个未经谈判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直接建交的非社会主义国家。但两国建交实际上是一系列复杂因素推动的结果,且后期双边关系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1954年以前,中国与印尼罕有政治互动和经贸往来,事实上处于“建而不交”的特殊状态。关于印尼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过程及建交初期的关系,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有相关论著涉及。


    美国学者大卫.莫金戈依据对当事人的采访和新闻报道,为相关研究奠定了基础,但碍于史料的限制,作者对这段时期两国关系变化的复杂性缺乏细致的分析,推测多于论证。印尼学者里萨尔.苏克玛从国内政治冲突的角度出发,为解释印尼对华外交政策构建了经典分析路径。近年来,中国档案陆续开放和出版,为该问题进一步的讨论提供了史料基础,来自中国和日本的学者利用解密档案对中国与印尼建交的互动过程、中国政府的反应以及与荷兰政府的交涉,进行了详细的梳理。但整体而言,对冷战初期中国与印尼关系的研究仍然存在探讨的空间。首先,既有研究多聚焦于印尼与中国的建交过程,而实际上1949—1954年是两国关系中一段特殊而完整的历史时期。其次,对中国与印尼建交过程中台湾当局与印尼政府的互动,虽有提及,但语焉不详。再次,关于冷战环境,尤其是美国反共战略对中国与印尼关系的影响,缺乏具体分析。


    最后,关于1953—1954年期间中国与印尼关系实现正常化的过程,相关论述过于简单和模糊。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利用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解密档案,以及印尼本土报刊资料,对印尼政府在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地区之间进行选择时的外交思路和策略,以及1950年后两国“建而不交”的具体表现和结束过程进行系统阐述,以期有助于深刻理解当代中国与印尼关系的变动。


    一、 台湾当局的“建交”努力与印尼的外交选择


    1945年8月17日,印尼民族主义的代表人物苏加诺宣布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独立,随后与试图重返“荷属东印度”的荷兰军队发生冲突,印尼被迫开始长达四年的反荷斗争。独立斗争时期,印尼革命者为获得外交支持,与中华民国政府保持着密切联系。但随着中国国民党撤守台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选择中国共产党还是中国国民党,印尼政府有一个观望的过程。


    中国国民党对印尼革命有重要影响,孙中山被印尼政治精英视为革命的榜样。早在日本占领末期,苏加诺就在独立筹备会议上公开表达对孙中山及其三民主义思想的崇拜。印尼独立战争爆发后,苏加诺在1945年的辛亥革命纪念日上表示,“三十四年前的今天,我们中国兄弟在革命领袖孙中山博士的领导下打破了帝国主义的枷锁”,“中国人反帝国主义的斗争与印尼人民今日反对帝国主义的权利是一致的,我们印尼人也是为了国家的独立而斗争”。苏加诺同时还强调,发表此番演说是因为,辛亥革命是“中国人民的重要时刻,也是亚洲历史的重要时刻”。由于当时荷兰军队正随英国人重返印尼,苏加诺的演讲显然带有示好中华民国政府之意。此时,中华民国已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也是亚洲地区唯一拥有大国地位的国家,因此成为印尼寻求外交支持的重要对象。



    但由于国际地位悬殊,印尼与中华民国之间的关系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印尼在独立斗争中急盼获得中国的外交支持,而中国在印尼并无直接利益,只较为关注在印尼的百万华侨。按照清朝延续下来的“血统主义”原则,在印尼生活的华侨仍为中国人,中国政府有保护义务。而荷兰与印尼的冲突使得当地华侨成为无辜受害者,印尼革命者中的极端分子,时常在各城市劫杀华侨。为此,中华民国政府曾公开表示,“荷兰政府必须履行其对保护华侨之法律责任,印尼必须停止适用焦土政策于华侨之生命财产”。


    为获得中国的外交支持,印尼政府一方面推卸华侨受害的责任,另一方面则利用华侨问题向中华民国政府施压。1946年5月15日,印尼外交部致电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叶公超,强调与荷兰爆发“冲突已在所难免”,同时将华侨遭遇与印尼独立捆绑在一起。印尼方面表示,“中国兄弟”已经成为军事冲突和动乱的牺牲品,但这是难以避免的悲剧,希望中国政府能够理解,同时恳求中国将印尼问题提交联合国委员会,并称赞“中国是亚洲最强大的国家,期望贵国能够帮助我们保住自由,而无须走向该死的战争”。同日,苏加诺总统也亲自致信蒋介石,再次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并对蒋介石个人以及中华民国的国际地位大加赞赏。这两封信的表述和逻辑如出一辙,都强调在战争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希望中华民国考虑到华侨利益问题,向印尼提供帮助。


    印尼革命者的求助,为中国加强对印尼的影响创造了条件。但此时中华民国虽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在国际社会的话语权却非常有限。1947年7月,荷兰发动第一次侵略印尼的“警察行动”(Police Action)时,中华民国政府试图出面调停,被荷兰政府拒绝。除了设法保护侨民外,中华民国政府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联合国呼吁停火。因此,在印尼独立斗争期间,中华民国政府对印尼革命者的支持,更多地体现在外交场合上表达的同情言论。


    在当时的国际形势下,美国是唯一有能力且有意愿改变印尼政治命运的国家,认识到这一点对理解印尼独立后的外交选择至关重要。美国政府早期默许荷兰殖民者重返印尼,但“茉莉芬事件”(Madiun Affair)后,美国政府的态度立即反转。1948年,哈达政府(Mohammad Hatta)以印尼共产党(PKI)在茉莉芬地区夺权和建立苏维埃政府为由,武力镇压了该地区的共产党活动。“茉莉芬事件”发生在中国国民党败退之际,这使得美国政府开始重新审视印尼局势。正如美国副国务卿罗维特(Rovert Lovett)所言,印尼是“远东地区唯一遭遇并彻底摧毁共产党进攻的国家”。出于亚洲反共战略的考虑,美国决定施压荷兰促成印尼独立。最终,在美国和联合国的斡旋下,荷兰被迫与印尼在海牙展开谈判,并于1949年11月2日签署《圆桌协定》(Round Table Conference Agreement),同意是年12月向“印尼联邦共和国”移交主权。


    《圆桌协定》的签署意味着独立的“印尼联邦共和国”即将建立,但此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已成立,中国国民党与印尼政府的关系亦出现逆转,即由此前的印尼政府向中国国民党寻求外交支持,转变为中国国民党争取与印尼政府建立“外交”关系,中国国民党在与印尼的交往中已处于被动地位。印尼政府在海牙谈判期间,已经表露出希望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的意愿。1949年11月,印尼副总统哈达以非正式的方式向媒体透露,“中国共产党承认新印尼联邦,则后者亦承认中国共产党”。


    中国国民党败退台湾后,其“执政”合法性面临严峻挑战,在国际社会的“合法”身份亦出现危机。有鉴于此,努力与各国维持或者建立“外交”关系,成为台湾当局对外政策的重心,而实现与印尼“建交”,亦是《圆桌协定》签署后其对印尼政策的核心。为实现这一目标,台湾当局主要采取了两方面措施。首先,通过原驻荷属东印度的“领事馆”加强与印尼政府的联系。此前,驻巴达维亚(雅加达旧称)“总领事”蒋家栋多次致电“外交部”,催促台湾当局加快与印尼的“建交”步伐。1949年11月13日,台湾当局在给“欧洲司”的电令中提出,“为争取时间,似应再电蒋总领事尽早密洽印尼当局,探明其对策”。显然,由于印尼国内政治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动,台湾当局并不清楚印尼新政府的外交立场。


    此外,台湾当局积极寻求美国政府的支持。印尼实现独立得益于美国的外交支持,台湾当局希望美国出面阻止印尼与中国建交。1949年11月23日,台湾方面致电“驻美大使”顾维钧,表示“盼密洽美方协助劝阻”。顾维钧与美方人员接触后,于12月13日致电台湾方面传达了美国的答复,“印尼与中共彼此承认问题,美方未有所闻,惟美方观察过去苏联中共对印尼方面均乏好评,以情理言,中共承认印尼似应稍缓”。这表明,美国政府既不相信中国政府会立即承认印尼,也未获得中国与印尼建交的确切情报,因此拒绝采取任何行动。


    尽管未获得美国的支持,台湾当局仍决定自行采取措施抢先与印尼“建交”。1949年12月31日,蒋家栋奉命会见了印尼代理外长穆罕穆德·卢姆(Mohammad Roem),正式提出交换“使节”。蒋家栋提出,“我国即将派遣大使来印尼,希望印尼亦派大使至华”。但卢姆反应冷淡,他一方面否定印尼将与中国建交一说,另一方面又表示要等哈达回国召开内阁会议,才能讨论经费及人选事宜。对于卢姆的解释,蒋家栋多有质疑,在后来呈报给“外交部”的电报中,他也指出“此言固属事实,然似亦不无借故拖延之嫌”。从两人的互动可以看出,印尼政府虽然倾向于与中国建交,但在获得中国政府的承认之前,不愿过早向台湾摊牌,以免在外交上陷入被动。


    为摸清印尼政府的真实态度,台湾当局曾与美国政府进行沟通。1950年1月1日,蒋家栋咨询了美国驻印尼大使柯克伦(H. Merle Cochran)。柯克伦认为,与印尼“建交”对台湾当局至关重要,他确信印尼不喜欢共产党,尤其是考虑到苏联在联合国采取的反印尼态度。与美国大使沟通一周后,台湾方面开始施压印尼政府表明立场。台湾“外交部”向蒋家栋发出三条命令:第一,在与印尼尚未交换“外交使节”前,授予蒋家栋以“外交官”身份,代表台湾当局与印尼进行一切交涉事宜;第二,原驻印尼各“领事馆负责人”应立即换领印尼政府的“领事证书”;第三,交换“使节”一事,请印尼政府速回复。


    不过,台湾当局“抢先建交”之策未能奏效,1950年2月2日哈达给台湾的回信,基本宣告后者“外交”努力的失败。哈达在信中表示,尽管印尼全体人民对独立斗争期间对方给予的帮助深表感激,但是印尼政府认为目前的“现实情况也要考虑”,“考虑到东亚地区复杂的国际形势,现阶段我们不可能对阁下电报中的建议给予像样的考虑”。哈达指出的所谓东亚的“国际形势”和中国的“主流趋势”,毫无疑问是指中国已经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当局已经不具备吸引或者制约印尼的“外交筹码”。哈达的措辞虽然含蓄,但却表露出不愿与台湾当局纠缠之意,且丝毫不隐瞒印尼政府的外交思路,即在处理与台湾当局的关系时,印尼政府是基于实用主义的思路,考虑的是现实政治利益。文:高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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