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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阅:73069461/回:0)总理发话: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七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就社保征收问题做出了明确指示,自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此方案公示后,被解读为长期按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拒交社保费的企业、建筑等行业的一些从业企业需补缴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这也引发了不少企业的担忧,尤其是在现在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无疑会加重企业负担。 距离明年1月还有几个月时间,如何度过这个调整期?9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做了明确的回答。 一个确保 “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 9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在机构改革中确保社保费现有征收政策稳定。 此前,9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强调,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就这一内容,9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新的要求。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税务总局和人社部要就此共同发声: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一律保持现有社保政策不变。 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这旨在平滑改革带来的短期冲击,在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基础上,通过其他减税降费措施,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中的“降成本”任务。 一个严禁 “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根据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近期,“一家企业被判补缴10年社保费”的消息在企业圈子内广泛传播,并引起了广大企业主及人事、财务人员的广泛关注。接下来,这种现象或将不再出现。 对比9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新闻稿,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了一些新的部署。 会议强调,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坚决查处征管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绝不允许擅自调整。对历史形成的社保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李克强在9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 李克强说,“有关部门要派出督查人员督查地方工作,绝不允许自行调整和集中清缴。国务院督查组和审计署要随机开展暗访,发现此类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要严肃处理。” ![]() 帖间广告位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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