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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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等级:专家教授
  • 2019/11/22 20:34:20
  • 楼主(阅:69237240/回:0)从阿约迪亚罗摩神庙与巴布里清真寺案看印度的令状制度


    11月9日,长达数十年之久的阿约迪亚(Ayodhya)神庙土地争议案终于落下帷幕,印度最高院最终将这块存在争议的土地判给了印度教徒。这起阿约迪亚神庙土地争议案件起源是莫卧儿王朝时期,当地穆斯林在阿约迪亚(印度北方邦的一个小城,相传是罗摩大神的出生地)的罗摩神庙基础上修建了巴布里清真寺,导致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在此事件上持续几百年的宗教纷争。两派经历了一系列的暴力冲突仍然无法解决问题之后,便诉诸法院要求确认各自对神庙/清真寺所在的土地拥有所有权。


    1993年印度国会出台了《征收阿约迪亚部分区域土地法》(Acquisition of Certain Area at Ayodhya Act),将该清真寺所在地暂时收归中央管辖。此举引发各路利益相关主体纷纷向阿拉哈巴德高院提交令状申诉(Writ Petition),认为此举侵犯自己的权利,据报道共有十几个利益关切方申诉。然后阿拉哈巴德法院将争议土地一分为三,两部分分别属于印度教的两个组织,一部分属于穆斯林组织。随后各利益主体不满高院裁决,选择继续上诉到印度最高院,甚至还有没有参加之前的诉讼的佛教徒也通过令状申诉要求法院保护佛教徒的利益,因为在一份考古报告中发现该神庙遗址有发现佛塔遗迹。


    在很多与印度宪法基本权利有关的案例里,例如确认印度公民享有隐私权、废除穆斯林三声离婚法等印度最高院标志性案例,都提到了令状申诉。


    一、什么是令状?


    所谓令状,最初乃是英国国王发布的一种书面命令,上有国王的签名,其主要内容在于命令那接受令状的人去作或不作某事。令状虽以国王名义发布,但实际上都是由国王秘书处(court of chancery)在具体负责草拟、颁布,因而有人将之比作中国古代的圣旨。令状分为不同类型和并固定为不同的格式(诉讼形式,forms of action),每一种形式的令状只适合某一类案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的诉求选择相应的令状来提起、进行诉讼程序。


    令状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权利令状(writ of rights),一类是特权令状(prerogative writ)。权利令状又分为起始令状(original writ)和司法令状 (judicial writ),前者是启动诉讼的必要因素,后者是用于排除诉讼过程中的障碍。印度作为曾经英国的殖民地,并没有完全继承英国的这一套令状制度,印度独立后只采纳了特权令状制度,并且结合印度特点发展为印度特色的特权令状制度。


    在阿约迪亚神庙土地争议案件中,明明是两个教派三个宗教组织之间的土地争议上诉案件,为何还有十几方利益相关人可以提起令状申诉?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宪法基本权利受到了阿拉哈巴德高院判决结果的伤害,进而向最高院申诉。


    二、什么是令状申诉(WritPetition)?


    申诉(petition)是一种正式的书面请求, 也可以翻译为请愿。令状申诉就是申诉人(petitioner)向印度最高院或各邦高院提交正式的书面请求,要求获得最高院或高院颁布的相应的令状从而保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只有当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才能向印度最高院提起申诉令状,如果是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可以向相应的高院提起。


    法院审理申诉后,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颁布相应的令状。注: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分为平等权、自由权、宗教信仰自由权、接受文化和教育权、不受剥削权、宪法救济权六大类别。印度的令状分为五种:


    1.人身保护状(HabeasCorpus)。所谓人身保护状是指印度最高院或者各邦高院根据被拘禁者或其代理人的申请,命令释放不合法拘禁的一种特权救济手段。


    2.执行令(Mandamus)。所谓执行令指印度最高院或者各邦高院命令行政机关(public authority)在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时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令状,此命令仅针对行政机关,不针对具体的个人。


    3.提审令(Certiorari)。所谓提审令,是指有监督权的法院命令低级法院把所作出的决定移送审查,如有越权情况可以撤销这个决定的全部或一部,或者命令其按照指示加以改正。


    4.禁止令(Prohibition)。印度最高院或者各邦高院对低级法院和准司法机关发出的、禁止它们的越权行为的特权令。


    5.调查令(QuoWarranto)。禁止某人继续担任公职(public office)的一种令状。


    当事人在提起申诉时,一般需要在申诉书上写明要求获得的令状。


    印度宪法规定,各邦高院只能根据印度宪法第226条来颁布法院令状,即对其有管辖权的案件颁布;最高院则依据第32条可以针对基本权利受影响的案件颁布令状。因为最高院只能受理与宪法基本权利相关的令状申诉,而高院可以受理基本权利和其他权利相关的令状申诉,可以认为高院的受理范围更大。


    当然不是什么权利受到侵犯都能向高院请求颁布令状,例如单纯的合同权利、可以获得其他救济途径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一般不会得到受理。经过多年的发展,法院已经形成一套受理的规则。


    三、外国人、印度公司能否提起令状申诉?


    在汇丰银行诉印度政府(HongkongShanghai Banking vs Union Of India)一案中,加尔各答高院认为当外国人、外国公司的基本权利(除了印度宪法第19条——自由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自由从事职业等)受到侵害时,可以向高院或者最高院提起令状申诉,当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也可以向高院提起令状申诉。印度宪法并没有排除外国主体提起令状申诉的权利。还有作为外国主体,也是可以享有很多印度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的,除了第19条的自由权。


    印度大恒竺成律师事务所评注:


    总而言之令状申诉就是在基本权利受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侵害时向印度最高院或者高院书面提起的要求其颁布相应令状来保护自己权利的一种救济手段,主要对抗的是公权力。


    在印度提起令状申诉是一种快速得到救济的一种手段——跳过基层法院,直接在高院或最高院获得救济,在印度非常普遍。还有印度的公益诉讼(PIL)也是一种令状申诉,它和普通的令状申诉的区别是,公益诉讼可以是任何人提起,不一定是受害人,而普通的令状申诉必须是权利受到侵害的人。


    中国投资者,无论是中国企业、中国投资者在印度注册成立的企业或者是中国人,在印度也是可以享受到印度宪法赋予的平等权、宪法救济权等基本权利的,当这些基本权利或者其他的一些合法权利受到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侵害时,可以向印度最高院或者高院提起令状申诉,要求得到救济。


    例如在印度政府招标活动中,中国企业的各方面条件明明和印度本土企业一致,最终还是落选,又例如中国企业的App和印度本土企业运营的App出现一样的问题,监管者最后只惩罚了中国企业的App,等等可以被认为是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情形,和其他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中国企业可以尝试提出令状申诉,从而保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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