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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阅:90722152/回:0)孟加拉国相关外贸政策及风险提示引言:由于孟加拉国外贸政策特殊,外汇管制严格,使得中国的出口企业在对孟加拉的贸易中经常处于弱势地位。了解孟加拉国的相关外贸政策,对于出口企业保障收汇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孟加拉国的进出口贸易法律依据是1950年制定的【进出口管理法案】,由孟加拉商务部负责具体事务。孟加拉商务部通过制定进出口政策进行有效管理,同时由其下属的进出口管理办公室(CCIE)实时发布相关公告进行对外贸易指导,根据1981年制定的《Importers,ExportersandIndentors Order》,所有的孟加拉进口商需在CCIE进行登记。 对进口货物实行授权管理 (1)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信用证金额不得超过LCA金额;在FOB贸易术语下,FOB价格加上运费金额不得超过LCA金额。 (2)对于一般货物贸易,LCA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如LCA是1992年1月15日开立的,则其有效期至1993年1月31日;对于资本性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贸易,LCA的有效期可长达18个月。 信用证支付方式 根据孟加拉商务部颁布的《Import Policy Order》(2012-2015),出口到孟加拉国的货物必须使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列货物贸易除外: 经由孟加拉Teknaf港口海关站的单笔货值不超过5万美元的易腐坏的食物贸易,或经由其他海关站的单笔货值不超过10万美元的食物、工业用原材料贸易,而资本性机械设备的贸易不受金额的限制。 货物出运的时效要求 对于出口到孟加拉的一般货物,货物须在银行开具LCA之日起9个月内进行出运;对于机械设备,应在LCA开具之日起17个月内出运。 其他特殊规定 对于出口到孟加拉的货物,当地进口商除了要满足上述要求之外,在海关代码、原产地证明、出运前检验证书(PSI)、承运船(不得悬挂以色列国旗)、信用证受益人的资信证明等方面都有着严格的要求,这些方面的规定都会反映到信用证条款上,使得孟加拉国信用证条款众多,晦涩难懂。 风险提示 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孟加拉国的对外贸易政策较为特殊,使得中国的出口企业在面对孟加拉买方的订单时,不明就里,再加上孟加拉在银行的信誉普遍较差,许多开证行违规操作,经常出现开证行与买方沆瀣一气,欺骗出口商的情况。为防止此类风险,小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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