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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阅:73517150/回:0)缅甸新法重磅出台,商人的新商机新法共8篇31章476条,那么《缅甸新公司法》与原来的“旧法”相比有哪些差别呢?又会为企业家带来哪些商机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研究一下《缅甸新公司法》。 一、放宽“本地企业”定义,松绑外商并购障碍 新法为外资公司快速进入本地市场、并购本地企业提供法律基础,便于外企通过收购缅甸企业取得本地品牌、渠道,以降低进入市场初期的障碍。 在旧法的框架下,公司只要有任何外资成分,即使仅有1股,也被视为外资公司,就不得从事零售、进出口等贸易,也不得买卖不动产,不得租用不动产超过1年。 新法则规定,外资直接或间接拥有不超过35%权益的公司,即可享受缅资公司的待遇,不受上述限制。外资持股超过35%的公司,则适用上述限制及其例外。 旧法对外资公司的两个限制均有例外。2015年至2017年间,缅甸商务部陆续松绑参与贸易的限制,开放外资独资公司从事化肥、种子、杀虫剂、医疗器械、建筑材料贸易,准许缅外合资公司从事农业机械贸易,符合法定条件下可销售汽车。 关于租售不动产的限制,外资公司若依《缅甸投资法》或《特别经济区法》取得投资准证,可享受50年长租的权利。 二、降低外企承包单次工程障碍 中国在缅有皎漂港、中缅油气管道、水电、采矿等战略性投资,也有来自中国各地的不动产开发及施工企业、转移自江浙的纺织厂。 截至2016年年末,缅甸累计获得中国直接投资46.2亿美元,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位列第9。 依据旧法,外企即使仅施作单次工程、推广业务、维持有限的运营,都需在当地设立公司或分公司,需按年开股东会、交审计财报、缴纳税费,且公司解散清算程序漫长。 新法允许在境外已有运营的公司注册为“海外公司”(OverseasCorporations),无须另行成立公司,即可开展业务。但海外公司在缅仍需有注册地址、安排代表收送文件、缴交年报。 为降低企业营运负担,新法规定,海外公司或其他法人若仅进行以下行为,不需要在缅甸设立公司或注册为海外公司。 这些行为包括:1.做为诉讼或法定程序一方之一;2.举行股东或董事会议,或其他内部事务之管理;3.持有银行帐户;4.透过第三方销售财产;5.在缅推广业务,取得订单,在境外接受该订单;6.贷出款项、创设债务、取得担保;7.确保、收取、执行债务;8.30日内完成单次交易;9.投资或持有财产。 三、纳入新型公司概念、降低注册门槛 新法大幅裁减原本繁复的公司规范,让公司不再是“奢侈品”,允许设立1人公司,但要求至少有一名“居民董事”。 新法还创设“小型公司”的概念,此类公司不需每年召开股东会和缴交审计财报。小型公司指公众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之外,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总数不超过30人,且上个会计年度的合计收入不超过5000万缅币(约合37000美元)。 在旧法框架中,公司需有二名以上股东、二名以上董事,每年须召开股东会、缴交财报,且有严格营业范围之限制,外资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金为50,000美元,具投资准证之公司的法定最低资本金为150,000美元,纯缅资公司则无资本限制。 四、所有公司必须在网上进行注册 新法生效后,所有公司注册都将使用在线注册系统MyanmarCompaniesOnline(MyCo)。以1914年《公司法》和1950年《公司法》注册的公司、机构、协会等均须在网上重新注册一次。也就是说,以后注册公司不用再到各个办公部门提交材料,在网上就可以实现全流程办理。 新法生效后,所有的支付制度都要通过缅甸支付联盟MPU支付,也可以通过在线的方式向政府提交回执信息;在公司建设后期,公司业务拓展、股份转移、公众公司股票售卖等程序,都可以在网上办理,完全不需要前往政府办公地点办理;公司的所有资料都会保存在MyCo网站上,网站的网址为www.myco.dica.gov.mm。民众也可以前往该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五、允许外国人进入证券交易市场、进出口行业和保险业。 旧法规定,外资不得进入缅甸证券交易市场;而新法允许居住在缅甸的外国人在仰光证券交易所(YSX)所有五家公司交易股票。 "对于海外外国人来说,程序涉及与缅甸中央银行的合作,并将在适当的时候推出,“仰光证券交易所(YSX)高级执行经理UThetTunOo说。法律规定,只允许外国人在缅甸公司的股本中投资最高达35%,现在的新规定对此限制有了进一步的细节解释。这也标志着YSX向前迈进了一步。 投资资本市场与国家经济有着直接的联系,目前在仰光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分别为:缅甸第一投资公司(FMI)、缅甸迪洛瓦经济特区公共有限公司、缅甸公民银行(MCB)、缅甸第一私人银行(FBP)和TMH电信。 2018年8月1日,是缅甸经济发展中特别重要的一天,缅甸的经济发展的前途将会越来越光明。 ![]() 帖间广告位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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