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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阅:68419310/回:0)缅甸历届政府决策方式【上】一.从独立到军人执政时期 【1948-2010】 在1948-1958年、1960-1962年两段历史时期,缅甸曾是名义上的民主国家,当时的民主制模仿了英国的威斯敏斯特系统,总统只是形式上的国家元首,总理和内阁是实际的决策者。但缅甸当时内政动荡,1947年宪法缺陷诸多,无法真正发挥立宪功能。执政精英集团竞争激烈、内部分裂,民族武装四面楚歌,执政机构权力单薄,议会、内阁和国防军三者之间没有真正的制衡关系。 1962-1974年是革命委员会执政的12年,奈温逐步废除了1947年宪法规定的上下议会和联邦体系,废除上下议会,把立法、行政、司法权都集中在自己一个人身上。革委会成立的五个国家最高委员会(State Supreme Councils)都由军队核心人物领头,文官行政人员逐步被军官取代。革命委员会还创设了由高级军官领导的中央安全与行政委员会(Central Security and Administrative Committee, CSAC),此外作为CSAC的一部分,革委会还组建了国家情报局(National IntelligenceBureau, NIB),机构规模虽小但决策权巨大。 (▲从左到右分别是丹瑞、昂山、奈温) 虽然奈温执政时期(1962-1988年)和丹瑞执政时期(1992-2011年)的决策都是军人独裁决策模式,但奈温与丹瑞有很大不同。奈温被周围的跟随者与世界隔离开来,他不了解国家每况愈下的真实情况,丹瑞却有亲信告知其外界的真实情况,他还通过多种信息渠道来确认他接收的信息的可靠程度。奈温从1962年发动政变以来一共进行了三次大的内部清洗——1963年针对昂季准将,1976年针对国防部部长丁乌将军(丁乌1号),1983年针对军情局的丁乌将军(丁乌2号)。 1988年学生运动之后,军方再次发动政变接管国家,成立国家恢复法治与秩序委员会(恢委会,一直到1997年被重组)。恢委会的五名核心人物手握决策权力,恢委会主席梭貌将军、副主席丹瑞将军、第一秘书钦钮、貌埃以及第二秘书丁乌(丁乌3号。注:“丁乌”一名总共出现三次,是三个不同的人)。1997年恢委会被解散,被重组为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和发委)。2001年后,丹瑞、貌埃和钦钮将军成为和发委最有权力的三个人。尽管恢委会期间成立了内阁,但在外界看来只是个“装饰”。从机构上来看,军情局继续发挥其极其重要的作用。除了军情局之外,军方决策的核心机构还有贸易委员会(Trade Council, TC)和国家安全委员会(National SecurityCouncil)。丹瑞时期,国安委对80%以上的政府重要政策起决定作用。国安委的决策过程高度机密,在恢委会执政期间都没有关于它的公开信息。军人执政这段时间,缅甸如同不定时的洗衣机一般,每隔一段时间来一次大清洗,政治地位高度依赖个人对最高领袖的忠诚度,被奈温或丹瑞视为不忠诚的高层军官时不时被清洗出核心决策圈。 回顾缅甸从独立到2011年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缅甸国家决策过程历来与民主政治的多元化、透明度和问责制没有关系。缅甸50年来在军人独裁统治下,核心决策模式可被称为“一言堂”。但即便权力高度集中,核心领导层也难以达成共识,因此高层“清洗”才会接连不断地出现,最高领袖以其特权形成强制却不牢靠的“团结一致”。 (▲2010年缅甸建军节) 在这两个时代,军人政权的制度利益和统治精英的首要目标是政权生存。这意味着政策决定优先考虑眼前的狭隘利益,即国家安全和高价值产业,而非健康、教育等社会福利事宜。 革委会/社会主义纲领党和恢委会/和发委政府的核心执政者并没有为当代缅甸政府留下积极的政治遗产。由于一些与国家政治决策相关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前序政权没能为缅甸当代政府提供完备的政策制定传统和政府架构,严重影响了民主化进程和经济增长。这些问题包括: 森严的等级制。政策制定集中在最高层,军事独裁者几乎是所有决定的制定者。因此,政策制定中没有多元化的制度文化,导致国会议员、公务员体系、政策机构等经验不足,无法有意义地参与政府决策。 没有过程的决策。鉴于决策权限制,缅甸缺乏政策协商的传统。核心行政决策由军方统治者作出,或者至多由诸如和发委、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将军等一小群人来决定。因此,缅甸政府几乎没有可以使用的决策工具 - 例如说明国家政策的白皮书,或为政府领导人提供政策选择的智囊机构。 有限的决策传统。决策在缅甸是一个天生隐秘的行为。对于新闻媒体、公民社会和公众来说,这样的隐秘传统使政府决策及其最终意图变得非常含糊。此外,缅甸几乎没有使用实证或数据作出决策依据的传统。因此,在当代缅甸,少有人能理解政府决策及其重要性。政府提供的信息通常会引发争议并认为有失偏颇。 ![]() 帖间广告位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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