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许可制度
巴西没有专门负责外国企业在巴西开展承包工程的综合管理部门。财政部,发展、工业和外贸部等相关部委均有部分相关政策措施。在巴西国内实施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根据涉及行业领域不同由不同部委分管。如以技术密集型为主的冶金、石化和水力等工程由巴西矿能部管理,而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房建、修路等单纯土建项目由巴西交通部管理。外交部合作司负责管理利用联合国等世界金融组织贷款进行的工程项目,州政府各局负责本局工程项目,州工程局负责市政建设工程,如排水供水、城市化工程、能源建设、卫生工程等。鉴于巴西近年来在基础设施方面缺乏资金、投资不足,2004年12月30日政府实行了“公私合营模式法”(PPP),旨在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融资、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创造条件。“PPP模式法”联邦管理委员会由计划部、财政部、总统府民办组成,对国内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及建设统一管理。
任何外国公司在巴西实施工程项目都需要在巴西联邦商会注册,常规的做法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在联邦商会注册后,还需要在联邦、州、城市三级税务机关登记。操作任何项目必须要有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在巴西专门的工程师协会注册的相关专业注册工程师。因外国人获得该注册较难,一般技术负责人从本地招聘。需要在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环境许可。项目工程建设、验收的要求最低应满足巴西技术标准委员会的相关专业技术标准。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中有专门的质量、安全、环境、进度、健康、设计等标准和规范。承包商根据合同中的标准和规范制订相应的操作程序文件报业主审批,业主批准后方可执行,承包商必须按业主批准的程序文件要求操作项目,否则业主有权要求停工整改、甚至拒绝接受项目工程。合同执行过程对当地化的比例要求较高,达75%。如不能满足当地化比例要求,可能招致罚款。项目合同中的罚款条款比较严厉,工程延期、不服从业主检查人员指挥、达不到当地化比例都可能导致业主罚款。工程结束后业主按照合同规定对工程进行验收,符合合同要求,业主签发临时验收证书,项目进入宽限期,宽限期一般为一年,宽限期满后工程没有发现承包商责任问题,业主签发最终验收证书,项目合同结束。
2. 招标方式
巴西联邦政府各部负责本部工程项目及采购招标,外交部合作司负责利用联合国等世界金融组织贷款进行的工程项目及商品采购招标,州政府各局负责本局工程项目及商品采购招标,州工程局负责市政建设工程招标,如排水供水、城市化工程、能源建设、卫生工程等。巴西工程项目招标的法律、程序和方式与欧美国家相近。
承包当地工程的招投标方式一般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