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馆企业简介: |
(一) 海关监管制度 巴西的海关事务由财政部下属联邦税务总局具体负责,包括海关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关税的征收以及海关监管制度的实施等。 根据联邦税务总局的海关条例,所有货物的报关程序均需通过“巴西外贸网”(SISCOMEX)进行。货物申报单在该网立案之日起即为报关程序的开始,该网正式通知货物通关授权之日起即为报关程序的结束。申请者通过该网可随时在电脑上查看报关程序的进展情况。 巴西海关对报关货物实行抽检的方式,即按照绿色、黄色、红色三种不同颜色分类处理。绿色:即报关货物可全部免检,并自动通关;黄色:即仅检查报关文件,核实后,货物自动通关;红色:即报关文件和货物均需经过检查后方能通关。根据规定,海关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验货结果,验货时当事人应在场,货物若需样检,所发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二) 进口单证 【商业发票】需5份用英文或葡文填写的商业发票。发票必须由制造商、销售商和中间商分别填写详细的有关装船的情况,并附有英、葡两种文字的产品说明。发票还应申明产地和确切的价格。出口商可向进口商询问是否需要出口国商业部门对货物价格的证明和公证材料。巴西海关对于没有呈报商业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罚金等同于关税;若商业发票与报关单不符,罚金将是关税的1-5%。 【提单】要求有一份正本提单和三份不可转让的提货单。一份附于商业发票后。所有的提货单或货运清单必须用数字和文字注明运费。 【原产地证】一般不需要(因为商业发票上已注明)。若需要,则应备有两份正式的原产地证,并附有公证及其领事认证。 【卫生许可证明】有些货物如动物及其制品、种子和植物等需要卫生证明。卫生证明首先必须公证,然后办领事认证。
(三) 海关通关程序 若进口货物需要进口许可证,进口商一般应在货物装船前向巴西发展工商部外贸局(DECEX)提出申请,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为60天。货物到港后90天内进口商应办理报关手续,并将进口申报单输入“巴西外贸网”进行登记,开始报关程序;同时还需向海关提供装船单、商业发票、纳税单据、以及原产地证、商检证明和动物检验证明等文件。申报单按联邦税务总局的规定格式填写。 海关收到上述文件后,对申报内容和货物进行核实,如完全一致,即通过“巴西外贸网”授权通关,此时进口商方可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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