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作为东盟国家中第五大经济体,经济发展缓慢,债务负担沉重。2004年菲名义GDP为860亿美元,人均收入约1000美元,自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年均实际GDP增长率在4.4%,与邻国相比都是较低的。今年以来,创纪录的高石油价格给菲的通货膨胀带来巨大压力,目前通胀率达到8.5%。据有关经济机构预测,在未来的两年内菲平均实际GDP增长率仍将保持在4.4%,而同期东盟五国的加权平均增长率将达到5.4%,菲经济发展将进一步落后于周边,成为该地区发展最慢的国家,到2006年人均收入将落后于印尼。菲现有外债总额630亿美元,占2004年GDP的73%。菲财政预算连年赤字,每年向海外借款多达20亿美元,利息支出已成为国家财政的巨大负担,2004年利息支付超过政府支出的1/3,使教育和卫生等急需投资的基础服务部门饱受资金短缺之苦。
竞争优势 菲最大的商业优势是拥有廉价而受过教育的讲英语劳动力。菲人的工资水平只是北美或欧洲国家工资水平的很少一部分,因而吸引了大量西方公司把业务转移到菲律宾。特别是,来自北美和西欧的外包业务为菲吸引大量外资带来机遇,并促使当地呼叫业蓬勃发展。
竞争劣势 菲存在的最普遍问题是政治动乱、腐败泛滥、基础设施陈旧和法律体系进展缓慢。政治不稳定和在全国的许多地方持续的造反、叛乱,使政治和安全成为人们不在菲经商的例证。经济发展急需的各项改革仍在国会争论不休,旨在吸引私有资金的BOT计划只取得有限的成功。陈旧的基础设施,特别是电力系统,成为潜在的外国投资者关注的主要问题。
法律体系 菲司法体系是以西班牙和英美法系为基础。菲在透明度方面的记录相对较差,2003年菲国际腐败透明度感知指数为2.5,在133个国家中列92位,远低于亚洲平均值3.7,西欧平均值为7.9。在官僚作风方面,菲律宾比该地区国家要好,更胜于发达国家。据世行数据显示,在菲执行一项合同需经过28个独立的程序,平均耗时174天。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平均为24个和193天,在高收入的经合组织国家分别为18个和213天;在菲开办商业要经过11个程序,耗时50天。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平均为9个和61天,在高收入的经合组织国家分别为6个和25天。另一方面,关闭商业约需5.7年,在经合组织国家平均为1.8年。
劳动力 据世行数据,菲人平均接受教育时间为11.5年,菲初等教育完成率为90%,其中男性87%,女性94%;2002年菲律宾成年人识字率93%,青少年识字率为:男性94%、女性96%。菲律宾对劳动力实施比较严格的管理,据世行统计分析,菲就业法规比东亚、太平洋地区和高收入的经合组织国家都要严。雇用工人的法规比解雇工人的法规要严,从而造就一支比周边国家更规范的劳动力队伍。在菲律宾3542万劳动力中,从事服务业的占43%、农业32%、工业14.3%。菲每年新增100多万劳动力,政府面临巨大的就业压力,目前菲失业率达到两位数,许多菲人加入到800万海外劳工队伍中。
外国直接投资 由于政治不稳定、恐怖主义和恶化的财政状况,以及叛乱、政府管理水平低、腐败和过度的国家管制等因素,加深了菲投资环境的负面影响,近年来菲外国直接投资水平以高于全球平均水平的速度下滑。司法系统中经常性的投资争论和无法预期的投资规章变动也延迟了外资进入菲律宾。所有这些导致投资者取消对菲主要投资,转而投向亚太地区的中国、泰国和越南。2002年菲律宾吸收外资11亿美元,仅比前一年增长1亿美元。
1991年《外国投资法》促进了菲投资体制自由化,外商可在大多数经济领域拥有100%的资产,并在50个经济特区享有免税优惠,但对外国投资者设立了许多限制。普通投资投资领域设立了分级体系:从事就业招工和公共建筑业外资可占25%;广告业外资可占30%;自然资源开发、教育、公共设施、商业性深海捕捞、政府采购合同、水稻和玉米加工等外资可占40%;零售业已缴资本金超过250万美元的外资可占100%,金融和投资活动外资限制在60%。许多专业领域,如零售业、大众媒体、小型矿业、私营保安等留给菲人。在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公共卫生、安全和道德领域,包括爆炸、 武器、军用硬件和赌博业,限制外资在40%。通过限制投资额低于20万美元的外资在非出口型公司中所占比例不超过40%来保护本国投资者。根据1987年宪法外国人禁止拥有土地。此外,政府向在投资署取得优惠待遇外资企业征收不超过40%的税。菲与欧洲和亚洲国家签有13个双边投资条约,菲是世贸组织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成员,对与外资有关的投资收益汇出不受限制。
贸易规则 菲律宾是亚太经合组织和东盟成员国,菲承诺推进区域自由贸易和到2020年消除壁垒。菲对进口与本国无竞争的制造产品采取较低关税,进口对本国造成竞争的产品关税最高可达到30%。在菲政府关税改革计划中,除敏感农产品以外的原材料的国家关税将降低到3%、制成品关税10%、所有其它产品关税统一5%。但因国内贸易保护的压力,菲关税改革仍任重道远。菲对进口(除武器等明显限制的产品以外)的大部分产品没有限制。进口产品要交纳10%增值税,一些农业饲料和不同的燃料制品免增值税。许多商品在进口前需要得到有关政府机构的进口许可,出口商需要递交来自贸工部出口促进署或其他政府机构的有效的出口清单。贸工部列出31种商品在装运前需要结关。免税区可向公司提供税收优惠。
菲律宾主要出口产品是电子设备、机械和运输设备、服装、椰子产品和化工产品。主要进口产品为电子产品、机械和运输设备、石油和其他工业产品。美国仍旧是菲首要贸易伙伴,其它贸易伙伴为日本、韩国、新加坡、台湾和马来西亚。欧洲逐渐成为菲重要进出口增长地,欧洲与菲贸易额由1999年的27亿欧元增长到2002年的105亿欧元,在1995年到2000年间菲对欧洲出口年均增长30%。在菲出口总量中,免税区出口的数量占有显著的比例。据经济区署报告,2003年菲出口跳跃式的增长19.9%,达到273亿美元,占同期出口总额3/4。
税收政策 菲政府通过推进税收管理而不是增加公司税率来加强财政收入。菲公司税率平均为32%。除税收协定外,外国公司在菲分支机构支付15%的利润汇出税。本地外资公司在开业后第四年根据总收入支付2%最低公司收入税(如果最低公司收入税高于正常公司收入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