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内阁经济协调委员会批准用卢比与阿富汗贸易 |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22/7/6 21:59:25 |
7月5日,巴基斯坦政府做出一项重大决定,允许所有产品通过陆路以卢比结算的方式与阿富汗进行外贸。自从塔利班于2021年8月掌权阿富汗以来,巴基斯坦对阿富汗的出口出现了更深的下降,而受制于阿富汗外汇的冻结,无法通过银行渠道从阿富汗获得外汇。 巴基斯坦内阁经济协调委员会(ECC)近日批准了商务部修改进口政策令(IPO)的摘要,允许与阿富汗进行为期一年的卢比贸易。ECC批准了修改后的IPO 2022第3(1)段,允许进口来自阿富汗的货物,以卢比为基准,不需要电子进口表格(EIF),但要求阿富汗出口商需要提供由阿富汗海关签发的原产地证明,证明货物来自阿富汗。 此次从美元到卢比的贸易制度的改变被认为是未来几个月扭转卢比下滑趋势的步骤之一。 巴基斯坦政府利用EIF,监测该国外汇的收支情况,并通过巴基斯坦国家银行检查没有外汇的进口货物。 目前,政府允许以卢比向阿富汗出口包括水果、蔬菜和水泥在内的24种产品。阿富汗是巴基斯坦产品的第三大出口目的地,但这一趋势在近些年来一直发生着变化,2021-22财年,巴基斯坦对阿富汗的出口下降了30%,从2020-21财年的10.18亿美元降至7.1753亿美元。 自2021年8月15日塔利班接管阿富汗以来,巴基斯坦向阿富汗提供了几项产品的关税豁免政策,以对其进行援助。在该决定下,从阿富汗进口的商品出现了大幅增长。巴基斯坦对阿富汗的贸易顺差变成了逆差。 仅22财年,从阿富汗的进口达到8.0128亿美元,比上一财年的5.8359亿美元增长了37%。而2019- 2020财年,从阿富汗的进口仅为4.709亿美元。 数据显示,从阿富汗的大量进口导致巴基斯坦美元外流,对卢比造成巨大压力。此外,美元走私也成为巴基斯坦外汇流出的另一个因素。 目前,政府已经允许出口大米、水产、家禽、肉类、糖、烘焙产品、水果、坚果、盐、水泥、药品、火柴、纺织品、建筑石材、外科仪器、乳制品和其他农副产品等,并允许使用巴基斯坦货币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