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在缅甸销售这9类产品的商人一定要看! |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8/10/28 10:46:00 |
【缅甸中文网讯】10月26日,消费者保护中央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政令,表示为保护消费者们安全,所有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必须以缅文进行注释标注。 政令内容显示,为保护消费者安全,不管是国内生产还是进口的产品,只要在国内销售,货物上必须以缅文或以缅文和外文一同,进行注释标注产品的使用方法、储存方法、是否与何物品有不良反应及提醒信息、副作用等。政令出台6个月后,正式生效。 消费者事务管理司总司长吴明伦称,我们满6个月后,就将对不以缅文注释标注的产品,进行追责,近期我们接受使用贴纸粘贴给予注释,后期则不行,必须生产时就注释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