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雇主须为外籍工人缴纳社保 |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4 20:36:01 |
据《南洋商报》报道,根据马来西亚1969年雇员社会保险法令(第4条),从2019年1月1日起,在马聘用外籍工人(不包括家庭佣人)的雇主,应须为这些工人向社会保险机构(PERKESO)登记,以便缴纳工伤保险计划。 此计划的缴纳款额相等于月薪的1.25%并由雇主支付。 从2019年1月1日起,注册的程序可登录社险自动化综合系统(ASSIST)网站办理登记,或填写外籍工人登记表格,然后呈交给邻近的社险办事处。 至于那些获享合法外籍工人赔偿计划(FWCS)保障的现有外籍工人,他们必须在计划失效一天过后 ,由雇主为他们向社险机构登记,並以FWCS冷静期(Cooling Period)在2019 年12月31日结束为准。 尽管这些外籍工人一直获享FWCS保障,但雇主仍须从2020年1月1日起向社险机构登记。 在2019年1月1日后进入马来西亚的新外籍工人,一旦宪报上公布的任何入境处获马来西亚移民局核实后,必须向社险机构登记。 须符合的条件包括: a)必须持有合法护照及特別准证(新外籍工人);或 b) 必须持有合法护照及临时就业签证或现有外籍工人必须持有合法就业签证,视何者适用。 工伤保险计划利益包括: ●医疗利益 ●暂时伤残利益 ●永久伤残利益 ●遗嘱利益 ●殡葬利益 ●持续照顾津贴 ●复健福利 (不包括洗肾、职业及返回工作计划) 有关更多详情,可向马有关机构咨询,途径为拨打1-300-22-8000登录www.perkeso.gov.my或到邻近的社险办事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