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尼拉市已批准对未能保持其区域清洁和破坏秩序的居民进行处罚的法令。
马尼拉市长莫雷诺(Isko Moreno)于本月签署了第8572号城市条例或“门户外,我负责清理”(Tapat Ko-Linis Ko)法令。
该法令将对以下影响市容的行为处以罚款:
1.将衣服挂在电线、窗户或柱子上 2.在水沟旁、路边、街道或巷子内洗衣 3.将垃圾丢在排水沟、街道或人行道中 4.允许宠物随地大小便 5.在任何可能阻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道路、街道或人行道上放置或倾倒废物、垃圾、工具等 6.建造圈养动物的栅栏和笼子 7.安装永久性围栏或大门 8.在人行道上擅自种植植物、树木和花槽
该法令还禁止在个人财产范围之外进行以下活动:
1. 建造圈养动物的栅栏或笼子 2. 将动物拴起来并放任在外 3. 建造房屋或扩展业务,包括安装屋顶和檐篷,遮阳篷等 4. 安装永久性围栏和大门。
违反者将面临以下处罚:
第一次违规:警告 第二次违规:罚款五百披索 第三次违规:罚款一千披索 第四次违规:罚款三千披索 第五次及后续的违规:依法院酌情决定,处以不超过五千披索或不超过30天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监禁的刑罚不适用于与悬挂衣服和洗衣服有关的罪行。
根据该法令,道路、街道、大街小巷、人行道、桥梁、公园和其他公共区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用于公共目的活动,但必须获得市政厅的特别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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