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按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费 |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1/13 20:52:59 |
河靖省读者阮氏梅问:我是一名合同教师。根据劳动合同的内容,我获支付一学年教学9个月的薪资。请问,我的暑期3个月社保,要怎样缴纳? 越南社会保险机关回答:《劳动法》第二条第一款A项规定,劳工是强制缴纳社保对象的公民包括:“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临时性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满3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劳动合同的劳工,包括雇主与15岁以下劳工的法律代表人依劳动法律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社保法》第八十五条及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工和雇主缴纳社保费、方式是每月按薪金制度来缴纳。对照上述规定,强制缴纳社保是要依劳动合同、工作合同和雇主每月给劳工支付的工资。 因此,你获依劳动合同和薪资强制缴纳社保9个月,余下无享薪资的3个月就参加自愿社保,这样可以合并工作时间以获享退休、抚恤和一次性等社保制度。然而,你须参考有关劳动合同、征聘合同教师等法律规定,签署教学合同时将确保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