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整顿房地产市场- 社会传真 -商友邦网
商友邦网,助力企业全球化,为企业出海领航。     帮企业找客户     帮客户找产品     帮产品找物流     商友邦网--商人的国度(Business friendly network--Businessman's kingdom)     凝聚"一带一路"企业力量,践行"一带一路"伟大倡议。     商友邦网,“数字丝路”开创者
会员注册| 会员登录| 我的商圈 | 客户中心 | 使用帮助   你好,   欢迎来到商友邦全球企业服务平台!
                                   

越南胡志明市整顿房地产市场
 
信息来源:网络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2/19 18:08:37

 

面对一系列房地产公司出售“影子”项目、擅自划分买卖地皮、将已出售的财产抵押给银行、项目缓慢完成影响到主权证书签发进度等的情况,政府最近颁佈整顿此情况的新《议定》。其中,开发商若延迟给客户签发“红簿”、 擅自划分买卖地皮等,可被处罚上10亿越盾。

迟缓签发“红簿”罚款10亿越盾

长期以来,客户结算了近乎全部房地产价值,但多年后仍未获签发主权证的场合不罕见。原因是由于不少开发商将主权证向银行抵押,或未缴地税,或未完成项目,因此未具备申发“红簿”的条件,导致按合同的进度延缓。迟缓签发的原因主要由开发商所致。尽管法律规定项目开发商须辅助客户办理住房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书签发手续,但开发商却不执行,所以许多客户只好自行办理,但遭国家机关拒绝,因为开发商未完善各小项目,甚至若干开发商还将项目抵押给银行,所以无法办理主权证。

与此同时,按规定,若客户按合同完成支付房款,开发商须为其办理“红簿”签发手续。《住房法》第二十六条第七款和《房地产经营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自交房起50天内,开发商须办理申请国家权力机关向购房者签发主权证的手续,除非购房者自愿办理“红簿”签发手续。获得国家交地建房出售的组织负责办理“红簿”签发手续,若逾期办理,开发商可受罚2亿5000万至3亿越盾。但对于开发商,此罚款未足以起到警诫的作用。因此,自2020年1月5日起生效,关于土地领域行政违规处罚的2019年第91号《议定》(取代2014年第102号《议定》)将对迟缓办理“红簿”签发手续的行为的罚款调升数倍。具体是,若“红簿”转交时间迟缓12个月以上,开发商可被罚10亿越盾。

违规划分买卖地皮被严惩

在如阿里巴巴公司的多家企业因向客户出售大量“影子”项目(没有项目或未经省级人委会的权力机关的审批),而受刑事处理的背景下,违规划分买卖地皮,缓慢向客户转交地皮的场合按新规定也被严惩。具体是,按2019年第91号《议定》,若以划分买卖用于出售,或出售与出租相结合的住房投建与经营项目所属地皮的形式转让土地使用权,而不符合2014年第43号《议定》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之一,或符合所有规定条件,但未经省级人委会的准许,将受罚。

将对违规划分买卖地皮的行为采取强硬制裁措施。

具体是,对于转让的土地面积为0.5公顷以下的场合,罚款为2000万至5000万越盾;转让的土地面积为0.5至1公顷,罚款为5000万至1亿越盾;转让的土地面积为1至3公顷,罚款为1亿至2亿越盾;转让的土地面积为3公顷以上,罚款为2亿至5亿越盾。
该项《议定》也规定对上述各场合的克服措施。具体是,如果项目未按规定获得省人委会的书面许可,则必须办理建议省人委会允许划分出售地皮的手续。另外,投资商须按经审批的1/500建筑细则规划完成基础设施投建工作;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场合,须完成与土地有关的财政义务;确保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场合完成按经审批的设计建房工作。另外,投资商还要上缴因实施违法行为而获得的非法款项。

文章来源:西贡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