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星洲日报》30日报道,马来西亚国际贸易及工业部宣布,业者即日起可以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后台递交信封方式,办理进出口所需要的文件,如原产地证明书(CO)等手续,直到4月14日。上述证明书包括在自由贸易协议(FTA)下(除了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ITGA)的原产地证明书。
该部在文告中指出,随著该部大厦及各州办事处,都在行动管制期间暂时关闭,该部为贸易商提供这项便利,确保所有与贸易协议伙伴国相关的经贸往来不受影响。业者受促确保提呈完整的申请资料,并按照该部要求,在信封上清楚列明所办理的事项,资料不齐的申请将不会受理。递交申请与收集信函服务只限每周一与周四,早上9时至下午1时。欲知更多详情,可电邮至allofficerskpi@miti.gov.m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