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老挝投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拉达纳·尹塔蓬女士表示,政府有相关政策允许外国人在老挝经济特区内购买房产(仅限于在经济特区内的建筑,不可购买土地),但目前,老挝《土地法》仅允许持有老挝国籍的人员购买及拥有土地。
一直以来,外国人能否在老挝购买土地及房产都是备受瞩目的焦点,根据2018年6月7日颁发的188号文件第7章第44条规定,投资者有权使用租来的土地,在租赁期限内,可以承包,转租给其他投资者,但是不可超过合同剩余租赁期限。在经济特区内获得房产的外国人,在经济特区开发合同期内,可以自由买卖,转移,继承房产,在经济特区开发期限结束后,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若投资者一次性支付100,000美元,其配偶,子女可以获得一年多次往返签证,到期后可以续期,另外还有其他相关的优惠政策。此外,外国投资者若在老挝租赁房屋3个月以上,凭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办理多次往返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