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总理通伦近日签署了一项法令,该法令规定,对于烟草生产和进口商,如果烟草包装上没有明确的健康提示和合规的说明,将被处以重罚,而关于健康的提示必须包含图片和文字。
该法令于3月1日公布,并于公布日后15日起生效。
根据法令第六条规定,对于首次和第二次违规者,政府将分别处以1000万和2000万基普罚款,而对于第三次违规,政府将每次处以5000万基普罚款,同时面临吊销执照的风险。对于违规产品,将没收并销毁。
除此之外,法令规定,禁止烟草广告和在禁烟区内吸烟。而所谓的禁烟区包含室外公共场所和室内如酒店、医院、餐厅和学校等。
禁烟区的经营者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禁烟提示,否则仍将被处罚。第一次发现未张贴禁烟提示将予以警告,第二次将处以100万基普罚款,之后再次发现将处以200万基普罚款。
而对于在禁烟区吸烟的烟民来说,第一次发现处以警告,第二次将处以20万基普罚款,之后再发现将处以40万基普罚款。此处的烟包括一般的香烟、电子烟以及水烟。
值得注意的是,该法令禁止烟草广告,一经发现,第一次将处以2000万基普罚款,第二次处以4000万基普罚款,三次及以上将处以8000万基普罚款,并且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其他会受到处罚的行为包括在禁烟区销售烟草,以及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