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老挝社会经济发展迅猛,社会财富差距越来越大,据此,财政部就目前贫富悬殊的现状对税法进行修改。
新的税法草案将进一步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财富的合理分配,并对推动国家财政收支的正确、公开、公正、透明,推动地区与国际的接轨。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老挝副总理、财政部部长 宋迪·隆迪 在发言中说道,新的个税税率将在0-28%之间,其中,月收入在130万-500万基普(约合1040元-4000元)的最高须缴纳5%的 税费,而月收入在4500万基普(约合36000元)及其以上的须缴纳28%的税费。
但就新税率而言,仍然有部分国会议员认为将起征点设为130万基普(约合1040元人民币)仍然不太妥当,部分议员认为,月收入130万基普(约合1040元人民币)即使在扣税之前也难以维持正常的生活需要,尤其是那些在大城市工作的人们,他们要付出更多的资金用于维持日常生活,但大部分议员认为,将个税起征点由100万基普(约合800元人民币)调高至130万基普(约合1040元人民币)符合当前经济形势的发展,是一个合理的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