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部批准了3种出口木制品,即种植产品、天然木制品、藤制品和竹制品。
2019年8月1日工贸部通过了第0939号木材出口3项:出口类目包括:桉树、金合欢、橡胶和柚木的原木或已加工的成品木均可出口。 此外,工贸部允许以粉末或块状,锯木形式出口上述几类木材。除此以外,其他木材可根据本协议天然木材产品出口中规定的形式加工后出口。
出口的天然木材产品包括:
6、木制工艺品
除了针对于出口的天然木材产品以外,该协议还规定了每种木材的规格,即高度不低于1.5厘米,不大于12厘米,宽度不小于9厘米不大于150厘米,长度不低于30厘米不超过650厘米。允许出口的藤制和竹制品有:藤制成品、藤制家具、其他藤制品,竹制家具及配件。此外,工贸部这项协议是基于2016年5月13日关于加强木材业务管理的第15 号总理令,以及2019年7月17日第1届第07届政府会议决议而制定的。大量出口木制品,同时鼓励加工木制品,将使企业更积极为拉动经济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