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9日,老挝财政部签发了《关于铁路国际过境货物收费标准的规定》。
老挝财政部部长出具决议:
条例1:由陆港公司上交铁路过境服务费到国家预算,详情如下:
1.铁路国际过境货物服务费“IM4700550关税通知”
20尺集装箱120万老币/柜
40尺集装箱140万老币/柜
45尺集装箱150万老币/柜
2.进口再出口货物转运服务费“IM4500455关税通知”
20尺集装箱50万老币/柜
40尺集装箱70万老币/柜
45尺集装箱80万老币/柜
3.除1/2条例以外的其他进、出口货物服务费
20尺集装箱5万老币/柜
40尺集装箱8万老币/柜
45尺集装箱10万老币/柜
条例2:上交过境货物服务费
通过可以与政府税务机关电子系统连接的银行向国家预算上交过境服务费,是根据各海关税收通知进行的,即IM4700550铁路国际关口过境系统,IM4500455经过铁路进口转运出口货物体系以及在税务通知里详细列明的其他进、出口货物。
条例3:组织实施
由各陆港公司根据规定组织实施,正确、齐全及时地向国家预算上交过境费,在一段时间内组织实施后,要做经验总结报告,向政府报告申请批准接下的步骤。
条例4:此规定用于替换2021年12月1日签发的6003号临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