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缅甸商务部网站5月21日公告和《缅甸时报》5月30日报道,缅甸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23号公告,要求在缅从事化肥、种子、杀虫剂、医疗器械、建筑材料及农业机械等6类货物的进口及贸易活动的公司,不论内外全资或合资,一律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90天之内,提交批发或零售的营业执照申请。
逾期未能提交申请的公司将被依法依规追责。
如果相关公司投资规模和店面规模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应在5年内予以整改。
据悉,缅甸商务部曾于2018年5月发布通告,宣布允许外资企业经营零售和批发业务。
外资公司、缅外合资公司也可依规经营零售和批发业务。
根据规定,外资占80%到100%的企业如经营零售业务,不包括租地费,投资须在300万美元及300万美元以上;如经营批发业务,投资须在500万美元及500万美元以上,且只能经营占地面积为9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或大型购物中心,不允许经营小型便利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