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走在路上,看到流浪狗或其他动物饿着肚子,只能捡路边的垃圾吃时,心里不免觉得心酸,忍不住给它们喂点吃的。但你知道吗?根据《2018仰光市政法》第322(ma)条规定,在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处或马路上,喂食动物将被追责,甚至判处监禁。
仰光巴汉镇区城市发展委员会主席吴温博强调,新出台的2018仰光市政法已经正式开始实施,为此,希望包括巴汉镇区民众在内的全体民众都能严格遵守。特别是规定在人口密集的马路等地方喂食动物将被追责的第322(ma)条例,很多人不够重视,由于仰光省流浪狗众多,每年因被流浪狗咬伤就医的民众不在少数。虽然政府已经在开展清理工作,但民众也需注意,不要在人来人往的地方喂流浪狗等动物。
据悉,2018仰光市政法第322(ma)条例规定,任何人在公共场合禁止乱扔垃圾,禁止做任何对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的行为,以及禁止给路边动物喂食,违者将被罚款5万至10万缅币,或判处3个月的监禁,或者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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