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特别经济区融资工具包括特别经济区基金和开发性融资机构。特别经济区基金由贸工部部长与财政部部长协商设立,主要用于特别经济区现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持区内企业发展,如可行性研究和一般性研究等。开发性融资机构为特别经济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特别经济区激励政策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贸工部提高投资吸引力一揽子激励政策,二是相关省市对当地特别经济区内企业的额外激励,三是个别经济区对其区内企业的额外激励。主要包括:
一是就业税收激励。对特别经济区内年收入2万-6万兰特的18岁-29岁年轻雇员(特别经济区对区内工作人员尚无年龄限制)现收现付税进行为期24个月、每人0-1000兰特/月的税收减免(具体详见南非税务署官网)。
二是建筑津贴。对特别经济区内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本允许以每年10%的资产折旧率折旧,为期10年(具体详见1962年《所得税法》)。
三是税收优惠。绿地或褐地项目在资本和培训领域的支出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具体详见1962年《所得税法》)。
四是增值税和关税减免。特别经济区内海关管制区企业可享受进口退税和豁免增值税以及快速清关服务(详见1991年《增值税法》、2014年《海关法》、2014年《海关管制法》)。
五是企业所得税优惠。特别经济区内企业所得税降至15%,区外企业为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