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入境物品(携带入境即构成违法)
n.毒品和精神药物,以及大麻、海洛因、可卡因、安眠酮、摇头丸及其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
n.武器及军火;
n.毒药和其他有毒物品;
n.每1000支重量高于2公斤的香烟;
n.违法使用商标的商品(如赝品和仿冒品);
n.非法盗版物;
n.监狱或其他监禁机构生产的物品。
二、限制入境物品(需经申报批准方可入境)
n.货币:超出25000兰特的货币、金币、钱币及邮票藏品、未加工的黄金、钻石;
n.濒危动植物:任何濒危动植物清单上的物种,不论是活体还是标本、整体、部分或用濒危动植物的任何部件制作的物品;
n.食品、植物、动物和生物制品:各类肉制品、鸡蛋、蜂蜜、奶酪、黄油等;各种蔬菜、水果、果仁、种子、花卉、植物油等。
n.药物:旅客可携带不超过三个月用量的自用药物和药品,并且必须持有行医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证明,其他药物药品必须申报;
n.草药制品(需南非卫生部批准)
三、个人消费品(在限额内无需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即可入境,但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携带含酒精饮品和烟草制品)
n.每人不超过200支香烟或20支雪茄;
n.每人不超过250克烟草;
n.每人不超过50毫升香精或250毫升香水;
n.每人不超过2升葡萄酒;
n.每人总计不超过1升烈酒和其他酒精饮品。
四、其他规定
n.访客可携带个人用品、体育休闲用品入境自用,但海关可能会要求访客为贵重物品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携带同样物品离境时,经海关官员查验,可退回保证金。如入境时收取了保证金,访客接受离境检查时必须告知海关官员,以便退回保证金。
n.除上述个人用品和消费品外,每位旅客还可携带价值不超过5000兰特的物品(从博茨瓦纳、莱索托、纳米比亚和斯威士兰前来南非的旅客可携带价值不超过25000兰特的物品),但这一限额每30天仅能使用一次,出境不满48小时即重新入境的人员也不能使用该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