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莱在上世纪70年代以后凭借其丰富的石油资源迅速发展起来,建设了一批基础设施,文莱在供水、供电、电信、交通等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也因此培养了一大批建筑承包企业。亚洲金融危机尤其是阿米迪奥公司破产案以后,文莱建筑市场萎缩,许多建筑企业难以为继。
近年,文莱建筑市场逐渐复苏,每年的工程量也在逐步上升,但也引起了建筑企业的激烈竞争,表现在投标价格一降再降,利润空间十分有限。外国公司在普通建筑工程项目上优势不大。
二、基本做法
(一)政府工程的招投标程序
文莱采用英国的投标承包制,政府各部门在其公告栏刊登招标公告,并同时在每周的政府公报上刊登。承包企业可以向有关部门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大的项目还要进行资审。文莱政府工程项目均无预付款,支付方式一般采用按工程进度支付,滞后三个月左右,因此承包商须垫资承包。按惯例,项目标的在500万文元(2004年12月1美元约合1.64文元)以下的项目一般会发标给第一标即最低标,而500万文元以上的项目则不一定是第一标中标,还要考虑其它因素。
在文莱承包工程,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向政府投标,投标公司必须是本地注册的公司并拥有政府颁发的建筑公司执照。另一种是向已经中标的建筑商分包。
由于国外的建筑公司不能直接参加政府工程的投标,因此须采取以下方式参与工程:
1、 与本地公司合作投标某项工程,由于在文莱承包工程属带资承包,因此一些大的工程须有实力或有融资能力的企业才有可能参与。本地企业多数在资金上比较困难,外国公司可以与其合作。
2、 分包单项工程,即向已经中标的文莱公司分包工程。
3、 与本地公司合资成立建筑公司。如有意在文莱长期发展,最好是与本地建筑商成立合资公司,并向发展部公共工程局申请建筑工程执照,这样就可以参加各项工程的投标。
(二)私人工程项目一般不公开招标。外国建筑商承包私人开发项目不需要有政府建筑执照,但必须得到劳工局的批准才可以申请公司职员和技术人员进入文莱的工作准证(本地注册的公司可以协助办理)。
(三)文莱建筑企业分级制度(见下表)
文莱建筑企业分级表
(四)建材及劳工
由于文莱当地不生产建筑材料,因此在文莱从事工程项目建设需进口几乎所有的建材,其中水泥和瓦楞铁皮属专营商品,须由政府指定的唯一一家散装水泥厂和一家瓦楞铁皮加工厂供应,其他公司均不能自行进口。少数小块石料可由当地供应。
文莱的建筑劳工需大量从国外引进,目前在文莱工作的建筑劳工大多来自泰国、印尼和菲律宾。承包商中标后需到劳工局和移民局申请外籍工作人员配额,办理引进外籍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劳工的手续。这些手续需要得到当地合作伙伴的协助和配合,否则会相当耗时。
三、主管机构和商会
文莱发展部及其下属的公共工程局是文莱建筑业的行业管理部门。
文莱财政部设有招标委员会,负责对大型政府项目进行招标,它是由各部门官员联合组成的,主要任务是对投标的公司和标书进行了解和分析,提出项目授标的建议。
“文莱建筑商公会”(Brunei Building Contractors’ Association) 是文莱建筑业专业商会,成立于1964年5月23日,已有40年历史,目前有成员约60名,主要成员均是华人企业。该公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文莱经济高速发展曾辉煌一时,其成员企业参与了文莱当时大部分建设项目。
文莱反贪局对公共工程招标进行监督,任何承包商向公务员提供金钱或财物都被认为是向有关公务员提供报酬,是行贿行为。任何公务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是直接或是间接接受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贿赂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承包商或供应商所签合约将被中断,不给任何补偿,承包商或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永不得参与政府项目的投标。因此行贿作为在其他少数国家盛行的获取项目的特殊方法在文莱并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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