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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馆企业名称: 外商直接投资政策解读 联系地址:
所属分类: 美妆护理行业 联系电话/手机: 0
印度馆企业简介:

自由的FDI政策

01

外商直接投资进入印度分为两种——无须向政府申请许可的“自动路径”或者基于政府审批的“政府路径”


印度在FDI政策文件中采用“负面清单”模式,只提及“政府路径”下受到监管的外国投资领域。政策文本中未提及的行业可在“自动路径”下进行100%外国直接投资。


这些年来,在自由的FDI政策下,印度外资流入增长迅速,且增速超过本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速。2001年,印度GDP总量为4790亿美元,而目前印度GDP总量为2.597万亿美元。同期,印度的FDI流入由40.3亿美元增长至602.2亿美元。


FDI流入的增长归功于为既自由又具吸引力的FDI政策、良好的商业环境以及宽松的管理氛围。


持续的改革

02

印度现已成为极具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目的地。FDI政策改革有了新的发展,就连最保守的国防和铁路基础设施等行业都可接受100%外商投资。


近期,FDI政策的自由化改革不仅提高了不同行业的FDI准入上限,也废除了需政府批准的一些要求,减少了不少行业对引入FDI所要求的相关条件。引入综合上限等跨领域的改革使FDI政策的实行更切实际。


谁能投资?

03

任何非印度居民或实体,不论身份地位,例如企业、有限责任合伙、信托、个人等,均可向印度实体投资。


但,孟加拉国公民或在孟加拉国成立公司的实体只能在政府批准路径下才可能进行投资。此外,巴基斯坦公民或在巴基斯坦成立公司的实体只能在政府批准路径下进行投资,且不能投资于国防、航空、原子能及其它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非定居印度人:非定居印度人(NRIs)及其所有和控制的实体被给予了特殊地位,其在印度的投资和印度居民享受同等待遇。FDI政策中采用了对“非定居印度人”(NRIs)的自由定义,即“非定居印度人”不仅包括持有印度护照的非居民,也包括持有外国护照但拥有印度卡的海外公民。


投资对象实体

04

有资格接收FDI的印度实体为企业、有限责任合伙公司(LLPs)和印度证券交易所(SEBI)注册的风险投资实体。例如房地产投资信托、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和另类投资基金等投资工具也有资格接收外商投资。


所有权和控制权

05

印度的FDI政策以所有权和控制权这两个概念为基础。企业、有限责任合伙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是由非印度居民的股权/资本参与水平及其控制程度来决定的,而投资工具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则是由出资方和资产管理员的所有权和控制地位决定。


外商投资可由海外实体直接,或经由其在印度设立的投资实体向印度投资对象实体汇款。


后者被视为海外实体的下游投资,同样受到FDI政策的管理。此种情况下,外商投资的判定根据关键条件简单计算——如非居民投资实体参股未超过50%以上或拥未有实体控制权——该下游投资与印度国内投资享有同等待遇,不受FDI政策条款的规定。


禁止领域

06

在自由的FDI政策下,只有受限行业禁止接收外商投资:博彩业、赌博业、尼迪公司(nidhi companies,指向仅向会员进行借贷的公司,即经济合作社)、可转让发展权交易、房地产业、烟草及烟草代品制造业及原子能等不对私营部门开放的活动


博彩业和赌博业也禁止任何形式的国外技术合作,包括经销权、商标、品牌名和管理合同的授权等。

进入类别

07

允许接收外商投资的领域可分成三类。


第一类,无需政府批准或不受任何FDI相关限制条款规定的可100%接收FDI的领域。该领域内,外商投资者和国内投资者享有完全同等的待遇。


第二类,受特定FDI相关限制条款规定的可100%接收外商投资的领域。


第三类,需经政府批准或给定可接收外商投资上限的领域。


只有后两大类企业在FDI政策文件中列明。但是,所有外商投资都必须遵循印度安全条例及相关行业法规及其他规定。


批准

08

外商投资的批准机制简单且有时限。投资者或投资对象可通过在线门户网站http://fifp.gov.in 向工业政策和促进部(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Policy and Promotion)提交在线申请和指定文件。该申请被立即送交相关部门批准。为避免在批准过程中有任何延误,不允许设立部与部之间的机构审议申请。只可同印度央行进行磋商,在线获取其意见。


印度政府已对批准过程制定了详细准则,批准过程应接受定期监测。为避免外商投资太过繁杂,对大部分已批准项目的额外注资不需进行二次审批。只有超过500亿卢比的投资方案需提交印度内阁经济事务委员会进行审议。


监管机制

09

印度引进外商投资的监管机制很简单。外商投资需向印度央行作出最低限度的报告:(1)接收投资后,要求30天内进行报告,(2)股权明确之后30天内报告外汇临时总收益(FC-GPR),以及(3)每年7月15日前以外国资产与负债(FLA)的形式做年度报告。



资金汇回

10

已售股份的利润(纳税后净额)和居住在印度境外的股东分红可向境外汇出。对于境外机构投资(FII)或境外组合投资(FPI),其出售所得可记入其特定非居民卢比账户。对于非定居印度人(NRI),如果所售股份以汇回方式持有,则出售所得(纳税后净额)可记入其非居民外部账户NRE或外币非居民账户(FCNR(B))帐户;如果所售股份以非汇回方式持有,则在缴纳税款和适用汇款限制的情况下,将出售所得记入其非居民普通账户(NRO)账户。